学生档案记录和反映学生个人经历、德才能绩、学习和工作表现的,对于每位学生来说档案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很多留学生在留学回国之后找不到自己的档案了,于是四处跑,四处问人。其实,这都是因为留学生在出国之前没有将档案处理好。那正确的出来方式是什么呢?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于1997年成立了留学人员档案室,专门从事出国留学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留学人员档案室的服务对象包括哪些人?
下列人员不受地域和户口限制,均可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代管档案:
(1)公派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和原单位脱离关系的其他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2)自费出国留学的高校在校生、研究生和已经毕业但未参加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3)自费出国留学的在校高中生、高中毕业生;
(4)自费出国留学的单位自动离职人员、辞职人员;
(5)自费赴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人员;
(6)出国探亲、访友、陪读、移民等改为留学身份的人员;
(7)尚未在国内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8)虽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因无就业手续和当地户口,或档案需跨地区调动,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尚不能接收其档案的留学回国人员。
2.留学人员档案室的服务内容有哪些?
(1)提供档案管理服务;
(2)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3)接转中共党员组织关系;
(4)办理生育服务证;
(5)提供相关业务咨询服务。
3.办理存档手续需要出具哪些材料?
(1)本人护照(香港、澳门地区提交港、澳通行证)的原件、复印件;
(2)签证(香港、澳门地区提交签注)的原件、复印件;
(3)国外教育机构(香港、澳门地区教育机构)的入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4)档案管理费(20元/月,240元/年,办理存档手续时交纳,如超过存档期限,仍决定继续存放,需办理续费手续)。
虽然说出国留学很重要,但是你的档案更正要,正确处理你的档案会给你减少很多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