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依据国家留学政策及地方政府制定的促进和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参照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法,为符合相关要求的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就业报到和落户手续服务。
海归申请落户北京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各级学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从未办理过就业报到手续的留学人员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就业;或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境外学习逗留时间需要360天);
4、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以内,用人单位需要按要求和流程将所有材料备齐交至我处受理。回国时间参照护照出入境记录;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5、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落户北京的流程大致分为:
1、办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2、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个人档案调动;
4、工作单位在留服立户,办理CA证书;
5、个人在留服系统注册,准备齐全相关落户材料并预约递交;
6、从留服取得《落户介绍信》和两张《就业报到证》;
7、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办理《准迁证》;
8、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9、档案调到对应档案保管机构;
10、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办理新身份证。
留学生回国办理落户需要办理学历认证以及回国证明,如果大家这两样重要材料还没有办理的话,启光海归建议大家要抓紧时间办理。如果大家在办理中遇到了无法解决的问题可以联系启光海归,我们将帮助你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