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深圳市规定:中国居民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生(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以及在国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 ,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入户深圳,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一、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准备下列材料,到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办理:
1)留学人员资格审定表
2)留学人员信息采集表
3)国外学历证明,复印件2份 (查原件)
4)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2份 (查原件)
5)身份证,复印件2份 (查原件)
6)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2份 (查原件)
7)护照,复印件2份 (查原件)
二、准备下列资料到南山高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1、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复印件2份 (查原件)
2、国外学历证明,复印件2份 (查原件)
3、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2份 (查原件)
4、 身份证,复印件2份 (查原件)
5、 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2份 (查原件)
6、 护照,复印件2份 (查原件)
7、 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由人才交流中心发),原件3份
8、 派出所证明“无犯罪记录”, 复印件1份 ,原件1份
9、 街道办工作鉴定(特别注明没有参加_非法组织)、盖章原件1份
10、 高中档案
11、干部情况登记表 (由人才交流中心发)
12、留学人员信息登记表(由人才交流中心发)
特别是高中生直接到国外留学人员,由于在国内没有档案,上面的材料交给高新人才交流中心后,个人就有一份完整的档案。
三、一般情况下30个工作日内,到高新人才交流中心领取:
1、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
2、留学人员入户信息卡